
更新时间:2025-12-2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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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在山野间看到珍稀植物,不少人会动心思想带回家。但你可能不知道,我国《野生植物保护条例》明确规定,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必须办理采集证。别以为这是小事,去年浙江就有游客因私自挖采南方红豆杉被立案查处。

首先得弄清楚,不是所有植物都需要办证。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Ⅰ级和Ⅱ级,Ⅰ级保护植物比如珙桐、银杉等,采集必须获得省级林业部门的批准;Ⅱ级保护植物如水杉、红豆杉等,需要市级林业部门审批。
普通人在户外遇到不认识的植物,千万不要贸然动手。建议先通过中国植物志等专业平台查询确认。有个简单判断标准:植株形态特别、数量稀少的,多半都是受保护的。
材料准备:身份证复印件、采集方案(包括采集目的、地点、种类、数量等)、合法使用证明(科研单位需提供项目批文)。
提交申请:到当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领取《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许可证申请表》,如实填写后递交。
现场核查:工作人员会到拟采集区域进行实地考察,评估对野生植物种群的影响。
审批发证:符合条件的,Ⅰ级保护植物2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,Ⅱ级保护植物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。
采集数量限制:证上会明确标注允许采集的株数,超出即属违法。比如二级保护植物每次最多只能采集3株。
采集方式要求:禁止使用挖掘等破坏性方式,必须保证植株能够自然恢复。专业人员都知道要采用三分之二原则——只采集不超过植株总量的1/3。
季节限制:多数保护区明确规定3-6月为禁采期,这是植物的生长繁殖关键期。
使用范围限制:办证时申报什么用途就只能用于该用途,比如申报科研用途的不能用于商业买卖。
运输要求:跨省运输必须办理《野生植物运输许可证》,随车携带以备检查。
未取得采集证或者超出采集证规定采集野生植物的,由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的野生植物和违法所得,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0倍以下的罚款。造成野生植物资源破坏的,还要承担刑事责任。
记住一个原则:当你不能确定某种植物是否受保护时,最好的保护方式就是不要采集。毕竟,留住这些自然瑰宝,也是在保护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。